主体入驻申报公示

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承接主体 遴选方案

2025-08-17 2 0

简介 为进一步丰富金银花产品线,增强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能力,推动金银花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产业振兴,结合我县金银花产业实际,制定本遴选方案。


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承接主体

遴选方案

 

进一步丰富金银花产品线,增强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能力推动金银花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产业振兴结合我县金银花产业实际,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产品研发方面:项目承接主体与科研单位合作,研发金银花食品产品X个,其中酒类产品X个、饮料类产品X个、酵素类产品X个、面食类产品X个。产品推广方面:项目承接主体召开金银花产品发布会X次,免费向市场投放金银花产品宣传品,加大对外宣传,拓展目标市场,金银花产品销售金额达到XX万元以上。

二、报名条件

获得省、市、县级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企业

三、提交材料

(一)具备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遴选主体是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复印件;遴选主体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复印件;遴选主体是自然人的,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遴选主体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遴选主体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遴选主体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任选其一):

a.可提供遴选主体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b.可提供遴选主体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c.可提供遴选主体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本项目要求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90日内)复印件;

d.遴选主体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市场监管部门入驻政务大厅的,可由行政审批部门盖章)复印件;

e.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其中厂房面积不低于1000㎡,加工设备不低于5台套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遴选主体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复印件

7.获得省市县级龙头企业称号的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8.安全责任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接主体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全部自行负责,项目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二)项目实施方案

遴选主体按照项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编制《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目标、产品研发(科研合作对象、经费预算、产品加工工艺、产品年加工量)、产品推广、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

(三)其他佐证资料

遴选主体须对照《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承接主体评分表》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以上资料须按照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装订成册,密封后按时递交至县农业农村局金银花产业发展中心。

遴选数量

择优选择1家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承接主体。

五、评审组织

由农业农村领域技术、财务、法规等5名专家组成遴选评审小组,对照《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承接主体遴选评分表》开展评审。

、遴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自主申报承接意愿的龙头企业202X年9月11日,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实),交金银花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三)评审确定。农业农村局对经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遴选主体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遴选主体达到不少于3家后,遴选评审小组按照《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承接主体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遴选主体确定为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承接主体,得分相同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评审专家共同决定。

(四)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承接主体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认定文件确定后发布认定文件。
附件2

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承接主体遴选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主体名称


地址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成立时间


联系电话


遴选主体

基本情况

(包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各类设备数量、管理制度、近年来开展服务情况、获得荣誉等)。


附件3

金银花食品研发与推广项目承接主体遴选

评分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标准

得分

1

组织管理(10分)

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合理,有服务标准、规范和制度。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章程、组织机构及职责、服务标准、服务规范、社会化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2分),初级技术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每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人员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

履约能力(20分)

基础建设较完善,有固定生产厂房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生产加工设备拥有量≥10台(套)得10分,拥有量5—9台(套)得8分,拥有量5台(套)以下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的购货发票和台账,并附照片)


200亩以上金银花生产基地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相关的协议或证明和照片)


3

实施方案(50分)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细化量化内容包括:①服务要求;②项目实施的目标; ③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④项目实施依据;⑤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等。以上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引用的标准或规范错误或实施计划超期或承诺的响应时间与要求不符或分项内容描述不完整)扣2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管理方案,细化量化内容包括:①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②人员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③人员管理制度;④保密管理制度等。以上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引用的标准或规范错误或实施计划超期或承诺的时间与要求不符或内容描述不完整)扣2分,扣完为止。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进度计划及质量保障方案,细化量化内容包括:①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②质量控制人员安排;③质量保障措施等。以上内容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陷(指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地点、引用的标准或规范错误或实施计划超期或承诺的时间与要求不符或内容描述不完整)扣1.5分,扣完为止。


4

联农带农(10

1.与2个行政村签订订单协议,辐射带动农户100户以下的得5分;

2.与4个行政村签订订单协议,辐射带动农户100户--400户得8分;

3.与5个以上行政村签订订单协议,辐射带动农户500户以上得10分。

注:提供订单合同(协议),带动农户按订单合同面积2亩/户折算。


5

企业荣誉(10分)

获得省级龙头企业称号的,得10分;获得市级龙头企业称号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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